我們那邊有個不成文的習俗。

兩位新人確定婚戀關係後,男方除了彩禮外,還會向女方孃家贈送四樣東西。

包括離娘肉一塊、大蔥四棵、粉條兩斤、綿白糖兩包。

其中,離娘肉是指一刀割下的豬肋骨肉,代表女兒雖然離開孃親出嫁,但仍然和母親骨肉相連,從未離開。

大蔥要帶根的,意味著生活充裕,將來的孩子聰明牢靠;粉條和糖,寓意著二人的婚姻將會甜蜜長遠。

而收到四色彩禮的女方孃家,則會在籃子裡放一把生芽的蒜頭、幾塊姜、幾根蔥。

其中,蒜表示同意這樁婚事,期望新婚夫妻二人生一堆帶把的外孫;蔥的姜則是期待外孫們聰明伶俐,將來能夠金榜題名,光宗耀祖。

嚴格意義來說,任女士當年算得上是淨身出戶。

孃家不僅沒給她準備鍋碗瓢盆之類的嫁妝,收了林先生帶過去的東西后,也沒有準備上述回禮。

這算是任女士結婚期間留下的最大遺憾吧!

不過任女士最大的優點就是樂觀和要強。

孃家不給置辦?

那她就和林先生自已去集貿市場採購。

孃家不管他們的婚事?

畢竟是一輩子僅此一次的大事。任女士即使請不起錄影,也要拿接班這一年攢下的積蓄,和林先生找到當地影樓拍攝婚紗照。

畫面定格。

滿臉膠原蛋白的任女士靠在極具復古色彩的影樓背景牆上,對著高大帥氣的林先生呲著牙花笑得一臉燦爛。

取照片那天,任女士本著該省省該花花的理念,還在影樓斥五元巨資,買了一本淺藍色相簿。

相簿外皮包裝上那個戴著帽子的外國小男孩,讓她愛不釋手。

任女士認真的和林先生說,雖然拍照很貴,可以後有孩子了,她想在每年孩子過生日的時候,都帶著孩子拍一張照片,放在這本相簿之中。

她和任先生年輕時留下的相片太少,她不希望孩子長大後像他們一樣,對小時候的自已沒有任何記憶。

1987年10月,任女士和林先生正式成為一家人。

。。。

看著棗紅色結婚證中的自已時,任女士皺著眉頭有些後悔。

“唉!那時我咋就這麼傻,要是塗個口紅,得多好看?”

“行了啊,你這輩子就長這樣了,還要啥腳踏車?就是你這脾氣,能改改就更好了。”聽到林先生的吐槽,任女士美美地瞪了他一眼,示意他別打岔。

林先生無謂的聳了聳肩,決定去次臥整理他帶到新家的其他寶貝。

林女士噗嗤一樂,“當初你姥爺和我嬸子老幹架。我嫁給你爸,就是圖他老實。”

“媽,然後呢?”

“我和你爸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分房。”見我對她和林先生的經歷這麼感興趣,任女士繼續說道。

婚後第一年,任女士和林先生搬到了婆家居住。

當時的政策規定,職工成家後,可以獲得分房名額。

任女士成功拿到單位證明後,林先生在和領導溝透過程中,卻遇到了困難。

他的組長說,“等著吧!開證明需要單位的部門主管簽字。”

林先生表示自已瞭解情況,感謝領導後,便返回了家中。

在這期間,任女士多次提醒林先生一定要說明家中的情況,可林先生和領導反覆週轉了半年多,卻遲遲等不到訊息。

二十三四歲的他們,對人情世故不甚瞭解。

我的祖父前一年剛剛退休,開了一家雜貨鋪正打算安享晚年。

聽到這種情況後,他也只是勸慰小兩口放寬心,既然有這個政策,那麼同志們一定會按照規章制度辦事的。

任女士單位有個個頭不高,說話像蹦豆子的蔡姐,和她一起負責在苗圃門衛值班。

平日的閒暇時間,二人總會湊在一起討論家長裡短。

“你有印象吧?俺叔伯家弟弟就是老林單位的。”她和蔡姐閒聊說起這件事時,對方說道,“他們兩口子結婚比你們晚。第二個月單位分房直接就下來了。要我說,還是你家老林沒隨禮。”

當天夜裡,任女士翻來覆去睡不著,看著打呼的林先生越看越生氣。

“別睡了!咱倆嘮嘮。”

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東北人,林先生聽到這話打了個激靈,睡意瞬間消散。

“咋了?”

任女士說起白天和蔡姐的對話,提議林先生試試對方建議的方法。

“這,這不符合規定啊!”生在紅旗下,長在春風中的林先生瞪大雙眼,對任女士提出的歪門邪道很是不滿。

“你就說去不去吧!”

畢竟是在婆家,二人就連爭吵都只能小心翼翼的。

最後,這件事情以林先生的妥協而告終。

轉眼來到週末。

林先生騎腳踏車載著任女士來到集貿市場,掂量給領導送什麼合適。

米麵糧油?太普通,各家都能買得起。

冰箱彩電?目標太大,讓其他人瞧見這輩子都抬不起頭來。

最後,他們將目光鎖定了水果攤。

那年的東北,由於運輸不便,易壞的水果算是極其昂貴的奢侈品。

平日裡想要解解饞,人們頂多從自家地裡薅幾個水蘿蔔。

望著攤位上整齊堆放著白白胖胖的各種水果,二人對視一眼,默契的決定就是它了!

一番討價還價過後,他們最終買下了其中中等價位的禮盒裝梨子。

採購完成後,已經到了下午三點。

為了節省時間,任女士決定步行回家。

她將禮盒掛在腳踏車的把手上,示意他趕緊去組長家,並囑咐林先生:此次行動,不成功便成仁,希望你不要辜負群眾的囑託。

任女士在家做好了晚飯,期待林先生凱旋而歸。

林先生是個戀家的人,性格內向的他素來沒什麼外交。平日生活軌跡也就是單位和家兩點一線。

見林先生遲遲未歸,任女士將熱氣騰騰的晚飯放在飯盒中,揣進被窩中保暖。

他未歸,她未睡。

可那天,林先生直到深夜才開啟家門。

“怎麼樣?你們組長咋說的?”任女士急忙下炕替他整理衣服上的灰塵。

“我沒去。”林先生心虛的嘟囔著,又從身後掏出分毫未動的禮盒,放在任女士手中。

聽到林先生的話,任女士有點詫異,但內心深處卻又毫不意外。

“這事我總覺得不妥當。”見任女士沉默,林先生繼續說道,“那啥,你都嫁給我半年多了,都沒給你買過水果,這次就當是我給你買的,行不行?”

林先生說,他去領導家了。

當時,他拎著貴重的禮盒站在組長家門口。本打算敲門,卻看到對方院子裡隨意堆放著好幾個他手中拿著的同款禮盒。

那一刻,他的心中思緒萬千。

他想不通,明明自已只是根據規章制度辦理分房手續,可主管都回來好幾個月了,組長為什麼要拖著他?

他也不是不知道,身邊有一部分人喜歡往領導身邊湊,可他不想,也不願意這樣做。

社會風氣就是這種人帶壞的!

林先生覺得自已差一點就被那群三觀不正的人影響了。

真當他騎著腳踏車離家越來越近的時候,林先生看著沒送出去的禮盒,又有些發怵。

他怕自家媳婦嫌他窩囊,這點事都辦不好,所以才遲遲沒敢進家門。

誰料任女士並未指責林先生。

“唉!算了,先吃飯吧。”

聽到對方肚子咕嚕嚕的叫聲,任女士從被窩裡拿出依舊溫熱的飯菜,示意他先吃飯再說。

據任女士所說,她和林先生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,這是他這大半輩子回家最晚的一次。

至於分房的事,走一步看一步吧!

就在任女士和林先生結婚第二年,這件事情最後還是解決了。

這就不得不提林先生的弟弟,也就是我的叔叔林建蒙了。

他在祖父的影響下更是寫得一手好毛筆字,平日裡能說會道,在祖父母的眼中,他是值得培養的人才。

在他上完黨校後,不出所料接了祖父的班,成為山上林場的主任。

常年在林場生活的他,只有在逢年過節期間才會回到祖父家探望二老。

“二哥,你別擔心。這事還是交給我吧。”得知林先生婚後半年多還未分房的情況的他,以林場主任的身份寫了封書信寄給了林先生單位的主管。

書信寄走的第二週,林先生終於如願收到了單位開的證明。

林先生和任女士後續辦理分房手續的時候,更是一路暢通無阻。

在1987年10月,也就是二人婚後一年,他們終於擁有了屬於自已的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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