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著在自已眼前纏鬥的兩個人,李紅無奈地搖了搖頭,同時心裡竟對他們接下來的交鋒有了小小的期待感。她清了清嗓子,對著楊浩志說道,“請公訴人繼續舉證。”

得到了李紅的首肯,楊浩志一口氣出示了所有的言辭證據——剩餘的展鵬的供述、包括張靜和展母在內的所有證人證言。

展鵬對所有證據都沒有意見。

楊毅則繼續堅持將有關證據作為辯方證據,並保留當庭宣讀重點段落的權利。

楊浩志繼續舉證,接連出示了王可案屍檢報告、瑞士軍刀的提取說明、鑑定報告、相關影片提取說明、關於汪強另案起訴情況的說明及認定展鵬立功情況的說明。

接下來,楊浩志又出示了本案關鍵物證——那把瑞士軍刀,並當庭播放了相關影片監控錄影片段。

質證時,展鵬和楊毅均未表示異議。

至此,控方舉證完畢,隨著舉證程序,展鵬的犯罪脈絡也漸漸清晰,旁聽席傳來小聲的議論聲。

“肅靜。”李紅環顧法庭,制止住眾人的議論,然後瞥了瞥楊毅,說道,“下面,請辯方舉證。”

楊毅吁了口氣,在準備好的檔案中抽出證據目錄,站起身來。

“辯護人,你即將出示的證據是否已包含在庭前提交的證據清單中?”李紅問。

“包含。”楊毅抿了抿嘴唇。

李紅又看向楊浩志,問道,“公訴人,庭前你已收到法庭轉交的控方證據清單及相關證據,控方是否反對辯方當庭提交上述證據?”

楊浩志又重新站了起來,打量著楊毅說道,“控方需要指出,辯方在庭前提交的有關材料,只應被視為證據線索。鑑於辯方對相關取證過程進行了公證,公證處出具了公證書,同時相關材料有見證人簽字,控方認可其取證過程合法,不反對辯方提交有關材料。”說完,他衝著楊毅眯了眯眼,表示他說到做到,且不在乎楊毅是否提交這些證據,然後坐下了。

楊毅暗暗鬆了口氣,含笑點頭。楊浩志的認可,的確免了他很多口舌。

“辯護人,你可以出示證據了。”李紅說。

楊浩志的話吊起了旁聽席的胃口,辯方當庭舉證,再加上對取證過程進行公證,使得那些熟悉刑事審判的人都產生了足夠濃厚的興趣。

“謝謝審判員,謝謝公訴人。”楊毅稍作停頓,開始宣讀第一份證言。該證言是張家口尚客旅遊公司經理張志文出具的,描述了展鵬與其電話溝通並赴張家口洽談的經過。讀完證言的最後一個字,楊毅總結道,“本份證據旨在證實,被告人赴張家口是事先計劃好的商務活動,在有關商務活動期間,被告人沒有異常表現。”說完,楊毅放下證據目錄,看向李紅。

“公訴人,對該份證據有何意見?”李紅問楊浩志。

楊浩志瞥了瞥楊毅,搖搖頭說道,“沒有意見。”

楊毅又宣讀了張家口張北旅遊公司經理馬正凱的證言,楊浩志依舊沒有表示異議。

第三份證言,出具人於永剛的身份——市刑偵支隊副支隊長,在旁聽席引發了小小的騷動,張文峰不停地和身旁的領導交頭接耳。於永剛的證言,證實了他所見展鵬沒有任何異常表現,並提供了展鵬離開張家口返京的大致時間。

“公訴人,對該份證據有何意見?”李紅問。

“沒有意見。”楊浩志簡短回答,於永剛的證言足夠權威,旁聽席傳來的議論聲讓他充分認識了這一點。

第四份證言是咖啡館的員工巴小虎提供的,見證人為咖啡館老闆段洪武,楊毅宣讀證言如下:

“我是北京鼎鑫咖啡館員工巴小虎,自2009年8月起在咖啡館工作,工作位置為吧檯。

“展鵬是我店老顧客,自從我到店工作後,就經常見到他,他大概每星期到店消費一到兩次。

“丁峰是我在吧檯的同事,看起來他和展鵬很熟,但我感覺他們就是店員與老顧客的關係,至於他們離開咖啡館之後的關係,我不瞭解。

“因為丁峰住得比較近,他又是老員工,平時店裡的鑰匙都是他拿著,早晨由他開門,晚上由他鎖門。2012年11月20日早晨八點半左右,我到了店裡,店門已經由丁峰開啟,但我看他不像要上班的樣子。他告訴我,他家裡有人生了急病,他需要回老家,已經和老闆請了假。我安慰了他幾句,他就離開了,後來他的情況我就不瞭解了。

“2012年11月22日中午,大概一點前後,展鵬到店裡了。他點了一份商務套餐,然後又叫了一杯咖啡。點餐的時候他向我打聽過,問怎麼沒看見丁峰,我告訴他丁峰請假回老家了,他像是挺意外,我就和他說了丁峰家裡有人生病的事兒,然後他也沒再多說什麼,喝完咖啡就離開了。在那之後,我再也沒見過展鵬。

經剛才察看我店監控影片,展鵬是當天一點零五分進店,離店時間是一點四十七分。”

旁聽席再次響起嗡嗡的議論聲,張靜臉色蒼白,低頭嘆息,張文峰急著向身旁的人解釋。

“這份證言證明,2012年11月22日,展鵬從張家口回到北京後,去過咖啡館,以確定丁峰的行蹤。”楊毅頓了頓,“我說明一下,丁峰就是本案中提到的被告人的同性情人汪強。”

“同性情人”四個字一出,旁聽席的議論聲驟然變大,李紅嘆了口氣,大聲說道,“肅靜。”

法庭靜了下來,楊毅看看旁聽席,將視線轉向李紅。“我們在取這份證言時,同步調取了咖啡館有關監控錄影,並對調取過程進行了公證,公證書及監控影片庭前已提交法庭。現在,我們申請法庭同意當庭播放有關影片資料。”

“可以播放。”李紅皺了皺眉。

書記員找出光碟,用目光向法警示意,法警走過去,將光碟放入播放器。不一會兒,電視螢幕上出現了監控畫面。

楊毅站著解說,“這是當天下午一點零五分,展鵬進入咖啡館。”

眾人都盯向螢幕。

“這是展鵬在點餐,期間與巴小虎對話,詢問過汪強的去向。”

“這是展鵬就餐的畫面。”

“這是展鵬離開的畫面,我們注意上面顯示的時間,是下午一點四十七分。”楊毅吁了口氣,面對李紅說道,“審判員,這個證據舉證完畢。”

李紅望著楊毅,思忖了好一會兒,才轉頭問楊浩志,“公訴人,對這份證據有什麼意見。”

楊浩志站起身,瞥了瞥楊毅說道,“我同意,展鵬當天去過咖啡館,但影片顯示的內容及證人證言,與辯護人所說的展鵬到咖啡館的目的——確認汪強行蹤,我認為沒有必然聯絡。”

旁聽席再次響起議論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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