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紅低著頭,冷眼偷瞄著庭上這一對兒冤家。律師和刑警,平素都是善於把別人逼到牆角的行當,純屬不讓人省心的主兒,這一針尖對麥芒,倒有得熱鬧瞧了。

楊毅卻不慌不忙。能把展鵬的案子辦得如此四平八穩,想必張文峰的情商和智商都不差。更重要的是,兩人的大方向是相同的,庭上的唇槍舌劍,是演給別人看的,既然是演戲,就要逼真一些,他相信至少在這一點上,張文峰和他心有靈犀。他的對手還沒有上場,張文峰只是個鋪墊的角色,楊毅堅持傳喚張文峰的目的,無非是想利用他偵查員的權威,來打破法官先入為主的固有思維,至少不對控方的指控百分百地相信。從這個角度說,張文峰的表現越符合他原本的身份,楊毅的目的反而越容易實現。無論如何,楊毅都不能將張文峰置於類似王守德的窘境中,對王守德的窮追猛打,是不得已而為之,他需要法官看到王守德的表現。莫說旁聽席上坐了一堆張文峰的同事,即便沒有旁觀者,他也不能陷張文峰於不義——這不義首先是針對他的工作和同事的,同時也是針對展鵬的。在兩人的對峙中,他寧願張文峰能稍占上風,只需他在不經意間表現出一個破綻就足夠了。沒人知道他和張文峰的私交——至少在展鵬案件上的私交,這是個秘密武器,會發揮預想不到的作用。

楊毅清了清嗓子,打量著張文峰問出下一個問題。“張警官,我們剛剛提到了汪強案,而且你也認可那個案子與本案關係密切。”

張文峰狐疑地看向楊毅,等待他的下文。

“前些日子,汪強案剛在本院的另一個法庭開庭審理,很湊巧,那天我旁聽了庭審。”楊毅稍作停頓,“我發現,兩個案子的承辦人都是你,公訴人也相同。”

楊毅的話引起一陣騷動,李紅下意識地皺皺眉,瞥了瞥楊浩志,她的確是剛剛聽說這個情況。

張文峰沉吟一下,回答道,“這是正常的工作安排,我沒什麼可對你說明的。”

“我不需要任何說明,我只是想指出兩個事實,”楊毅咧了咧嘴,“第一個,對這兩個案子,你和本案的公訴人都應該很瞭解,對嗎?”

張文峰扭頭看了一眼楊浩志,說道,“我只能代表我自已,對於我自已來說,是這樣。”

“好,第二個事實,”楊毅盯著張文峰,小心斟酌著詞句,“在你們的日常工作中,並不是全部的證據和偵破過程最終都會入卷,對嗎?”

張文峰皺皺眉,沒說話。

“我換個說法,我也理解,入卷的材料要經過篩選,我想說的是,其實你們掌握的情況要比最終入卷檔案更豐富和立體,對嗎?”

“有可能。”張文峰吁了口氣。

“好,我們回到汪強案。汪強被指控犯了什麼罪?”

“故意傷害罪和強制猥褻罪。”

“兩個罪名,分別各有一宗事實,對嗎?”

“對。”張文峰簡短回答。

“我不僅旁聽了汪強案的庭審,也看到了法院的判決書。判決書確認,七年前,汪強在太原犯下故意傷害罪,去年,在北京犯下強制猥褻罪,我說的沒錯兒吧?”

“是這樣。”

“據你瞭解,本案被告人展鵬知悉汪強的上述罪行嗎?”

張文峰想了想,說,“沒有證據表明,展鵬知悉汪強曾在太原犯案。”

“沒錯兒,因為汪強隱姓埋名,冒用丁峰的身份在北京生活。因此,你們對展鵬包庇的指控,並不包含他幫助掩蓋汪強在太原的罪行,對嗎?”

“對。”

“也就是說,你們只是指控展鵬幫助掩蓋汪強的強制猥褻罪行,是這樣嗎?”

“是。”

“你認為,展鵬是什麼時間知悉汪強的這一罪行的?”楊毅追問。

“不是我認為,”張文峰橫了橫楊毅,“卷裡有,應該是展鵬去張家口的前一天夜裡知悉的,展鵬和汪強都是這樣供述。”

“卷裡的確是這樣記載的,也就是說警方確信是這種情況,”楊毅頓了頓,“卷裡也記載了展鵬之後的反應,他對汪強是怎麼說的?”

沉默片刻之後,張文峰皺著眉頭回答道,“展鵬讓汪強去自首,說如果他不自首,他就會舉報。剛才這兩段筆錄你不是都念過嗎?”

楊毅笑著點點頭,繼續說道,“我注意到,與我一樣,你全程旁聽了汪強案的庭審,那一天的法庭辯論很激烈。針對強制猥褻部分,辯護律師做了無罪辯護,律師的理由你認可嗎?”

“不認可,”張文峰虎著臉說,“而且汪強最終認罪,判決也下來了。”

“張警官,據你瞭解,汪強一審判決的上訴期到了嗎?”

張文峰怔了怔,回答,“還沒有。”

“也就是說,那份判決還不是生效判決,對嗎?”

“對。”張文峰無奈點點頭。

旁聽席又傳出一陣嗡嗡的議論聲。

楊毅吁了口氣,接著說道,“好,我們再回到本案。張警官,對於被告人展鵬,當時刑拘的罪名是什麼?”

“故意殺人。”

“沒錯兒,就是故意殺人,”楊毅把目光投向張靜,“我前幾次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,發現被告人被扎著腳鐐,大家都知道,那是有可能被判無期、死緩、死刑的嫌犯才能享受的待遇。”

張靜多少有些意外,目不轉睛地回望著楊毅。楊毅收回目光,轉向張文峰,“張警官,展鵬到案和被刑拘時,他的狀態怎麼樣?”

“還算平靜吧。”張文峰嘆了口氣。

“鑑於展鵬是一個經驗豐富的前刑警,結合展鵬到案和被刑拘時的狀態,你是否可以認為,展鵬那個時候已經做好了被以故意殺人的罪名刑拘的思想準備?”

楊毅說的這一句話很長,張文峰思忖了一下才答道,“也許吧。”

議論聲再次響起。

“對展鵬的最終指控是什麼?”

“包庇。”

“如果沒有恰巧破獲汪強案,對展鵬的案子,警方和檢方會不會維持故意殺人的指控?”

“我剛才就說過,對假設性問題不作評論。”

“張警官,我們不談假設性問題,談兩個常識。”楊毅瞥瞥張文峰,“刑法裡,對強制猥褻罪的刑期是怎麼規定的?”

張文峰一愣,回答道,“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情節嚴重的,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”

“故意殺人的刑責呢?”

張文峰看著楊毅,暗暗嘆了口氣,“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情節較輕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“也就是說,按照你們的邏輯,本案被告人,一個精通法律的前刑警,甘冒被判死刑的風險,只是為了掩蓋他人一個可能只被判五年左右刑期、在庭審時還在激辯是否無罪的罪行,是這樣嗎?”

張文峰瞪著楊毅,眼睛裡像要噴出火來,“我們最終對展鵬的指控只是包庇。”

“那是因為你們恰巧在展鵬的協助下偵破了汪強案,”楊毅的嘴角浮起揶揄的笑意,“張警官,我問一個可能不太舒服的問題,在你的從警生涯中,一個錯案都沒辦過嗎?”

張文峰怔怔地望著楊毅,一時啞口無言。

“我沒有問題了。”楊毅略微向張文峰點點頭,然後坐回到椅子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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