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寶利餐廳隱藏在一棟深灰色居民樓中,樂菲兒本以為這是家不起眼的小店,進去後才發現裡邊別有洞天。京都有許多家這種從外面看普普通通,實則專門接待達官貴人的秘密餐廳,這種餐廳往往是開展權錢交易的絕佳場所。莫紹謙是餐廳的高階貴賓,老闆為他們預留了最好的位置。二人用餐期間,不斷有人走過來殷勤地向莫紹謙問好,這不免令樂菲兒想起了當初和康峻一起吃飯時的情景。康峻和莫紹謙都是了不起的人物,他們雖然有著天淵之別,手裡卻都掌握著巨大的權力。

談話間,莫紹謙講起了自已的過往。樂菲兒沒想到他竟然是波士頓大學畢業的高材生,便忍不住問出了藏在心裡邊許久的問題:“你為什麼不好好找個工作,偏偏要幹這一行呢?”

“這一行怎麼了?”莫紹謙反問道,“你是不是以為我當初加入兄弟會是受人所迫?”

“對,我是這麼想的。”

“不,恰恰相反,這條路是我自已選的!今天擁有的這一切,是我拼死拼活才得到的。我喜歡錢,喜歡權力,我喜歡當國王的感覺!”

“可你做了許多錯事……”

“什麼是對,什麼是錯?”莫紹謙舉起酒杯一飲而盡,彷彿多年來心裡面藏了好多的話無處傾訴,今天要一股腦的全說出來,“我父親一輩子安分守已、老實巴交,可這世界是怎麼對待他的?他窮了一輩子,沒享過福,也沒有人尊重他。他是個可憐蟲,世界上像他這樣的可憐蟲成千上萬,受盡了苦難,受盡了欺負。他是個賣鞋的,為了賺錢養活全家,他的手指都磨爛了。小說裡的窮人家庭善良友愛,充滿溫情,但那都是假的。現實中的窮人整天疲於奔命,不捨得吃不捨得穿,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,賺到的錢只夠溫飽。讀高中的時候,我的同桌是個特漂亮的女孩,我喜歡她,但我不敢表白,因為我知道自已配不上她。高中畢業那天她邀請我去必勝客吃飯,那是我第一次去必勝客,我原以為幾十塊錢應該夠用,可沒想到一頓飯要二百多塊。我身上錢不夠,最後只能她來結賬,你知道當時我有多尷尬嗎?我覺得太丟人了,恨不得找一條地縫鑽進去。總之從那以後……”莫紹謙停了半晌才接著說,“我決心再也不要過窮日子,我要賺錢,要掌握權力,做人上人。”

“從苦日子裡熬出來的人多的是,這就是你加入黑幫的理由嗎?”

“混黑幫有什麼不好?這條路來錢最快。”

“可是……”

“可是什麼?”莫紹謙沒等她說完便反問道,“你瞧不上黑幫,那你兒子被綁架的時候,為什麼要找我幫忙?”

樂菲兒一時語塞,吞吞吐吐地說:“當時我想不到更好的辦法。”

“沒錯,因為你很清楚,黑幫解決問題比警方的效率要高得多。”

樂菲兒承認他說的對,自已總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,把黑社會當作墮落的象徵。可面臨兒子被綁架的關鍵時刻,她想到的卻是向莫紹謙求助。她仍記得當莫紹謙問她找到張遠科後該怎麼辦時,她毫不猶豫地說,請幫我幹掉他。

這世上哪有什麼永恆不變的準則,無非是麻煩沒降臨到自已頭上而已。

“現如今有個案子,想請你幫個忙。”莫紹謙說。

“什麼案子?”

“我手下有一個小夥子,前段時間殺死一個警察,我想讓你當他的辯護律師。”

樂菲兒說:“抱歉,這種案子我無能為力。”

“怎麼講?”

“蓄意殺人可是重罪,我怎麼幫他辯護?”

“我相信你一定會有辦法。”

“可他殺的是警察!”

“那又如何?”莫紹謙一邊品嚐著小蛋糕,一邊輕描淡寫地問,“昨天早晨為了救你兒子,不是才剛剛殺過人嗎?”

樂菲兒明白,這一次她沒有拒絕的理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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