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國斌的案子結束之後的第三天,康峻打來電話向樂菲兒表達祝賀。

對方用的是之前沒見過的陌生號碼,但樂菲兒一下子就聽出了他的聲音。幾個月來她時常會想起他,接到他的電話,令她欣喜若狂。

“我是康峻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“你能聽出我的聲音?”

“當然……哦,我的意思是說你的聲音很有特點。”

“是嗎?”

“是的。”

對方沉默了幾秒鐘,說:“我打電話給你,是想向你表示祝賀。林國斌的案子你辦理得十分出色。你能打贏這場官司,是理所當然的。”

“謝謝!”接著又是一陣沉默,樂菲兒有許多話想說卻不知該從何說起。她害怕對方結束通話電話,那或許意味著以後再也見不到他了。她努力尋找著話題,希望這場對話繼續下去。

最終卻是對方打破了沉默,“我想請你吃飯,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。”

樂菲兒想說“我隨時都有空”,但理智告訴她女孩子要矜持一些,於是她假裝考慮了一下才說,“或許今晚可以抽出一些時間。”

聽得出來對方的語氣中含著笑意,“你好像挺忙的,要不然這樣吧,我們星期五晚上見,怎麼樣?”

“可以,那就週五晚上。”

“需要我開車去接你嗎?”

樂菲兒馬上想到了自己那間不堪入目的破舊公寓,屋裡的舊沙發以及漏水的天花板。

“你不要來接我,我們直接去餐廳見面吧。”

“好的,你喜歡吃泰國菜嗎?”

“我沒吃過,等我吃了以後再告訴你,行嗎?”

康峻被這句話逗笑了,“那就這麼定了,星期五下午六點,彩虹街42號鸚鵡螺餐廳,我們不見不散。”

“好的,到時候見。”樂菲兒放下手機,心中漾起一陣陣欣喜的浪花。欣喜過後,又覺得自己有些可笑,人家只是請你吃飯,又不是要向你表白,何至於如此興奮?也許人家早已經結婚,孩子一大堆了。記得上次一起吃飯的時候,她注意到康峻手上沒有結婚戒指。可是這能說明什麼?法律也沒規定已婚男子必須戴戒指呀。

正當她胡思亂想的時候,孫浩哲揹著挎包走進了辦公室。

“早上好,大律師!”他把挎包扔到一邊,仔細地端詳著樂菲兒的表情,“你沒事吧,怎麼看起來好像剛跟別人吵完架似的。”

樂菲兒猶豫片刻,說:“你能不能幫我打聽個人?”

“沒問題,無所不能的私家偵探為您效勞。說吧,想打聽誰?”

“我想打聽……唉,算了吧!”話到嘴邊,樂菲兒又改變主意了。她覺得自己實在像個傻瓜,竟然想要打聽康峻的私生活,人家的事跟她有什麼關係?只是一起吃頓飯而已,又不是談婚論嫁。

孫浩哲一臉疑惑地問:“你沒事吧?到底想打聽誰,說呀!”

“沒事沒事,不打聽了。”

“好吧。”

“誒,你等等。”

“怎麼了?”

“還是幫我打聽一下吧。他叫康峻,是個律師。”

孫浩哲用驚奇的眼光望著她:“我的老天爺呀,你認識康峻?”

“呃,算是朋友吧,所以才想瞭解一下他的情況。”

“想了解他還不容易?不用讓我幫忙打聽,看看報紙就知道了。”

“你好像很清楚他的情況。”

“那是當然!”孫浩哲搬著椅子坐到辦公桌的對面,十指交叉放在胸前。“據我所知,康峻今年三十六歲,父母都是律師,他本人畢業於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,畢業以後進入天元律師事務所工作,沒幾年就成了律所的合夥人。對了,他目前還擔任著京都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的副秘書長。”

樂菲兒好奇地問:“你怎麼知道得這麼多?”

“這有什麼好奇怪的,我在上流社會也有朋友。據說康峻正在籌備參加國會議員選舉,有人甚至說他日後可能參加總統競選,他身上具備人們所說的領袖氣質。”

“他果然很優秀,甚至超乎想象!”樂菲兒心想道,接著她又問,“那康峻的個人生活呢?”提這個問題時,她儘量讓自己的語調自然一些。

“你幹嘛關注人家的個人生活?”

“沒事,隨便問問。”

“哦,他幾年前就結婚了,目前沒有孩子。他的妻子叫程芊芊,是前任陸軍元帥程將軍的女兒。他妻子的叔叔叫程方緒,是法律界的大佬,天元律師事務所就是他建立的。據說程方緒對康峻非常欣賞,康峻能成為律所的合夥人少不了他的支援,可以說康峻就是程方緒一手提拔起來的。”

原來如此,他果然已經結婚了!樂菲兒的心情頓時跌入谷底,有種說不出的酸楚。既然他已經有了家室,又為什麼要請我吃飯呢?難道只是出於朋友間的禮尚往來?唉,不想這麼多了,他請我,我就去,不就是吃頓飯嘛。如果他坦白地告訴我他已經結婚了,說明他是個誠實的人,如果他刻意隱瞞著這件事,以後我就再也不理他了。

隨著事業慢慢步入正軌,樂菲兒開始意識到這間辦公室過於狹窄,已經不再適合自己。

這天上午,她正接待一位客戶,另有兩個客戶在辦公室外面等待。這時孫浩哲走進來說:“這樣下去不行。你應該從這兒搬出去了,去市中心租一間像樣一點的辦公室。”

樂菲兒點了點頭,“最近我也正在考慮這個問題。可如果我走了,這裡就剩下你自己了。”

“是啊!”孫浩哲低頭嘆了口氣,一邊整理著桌子上的檔案一邊小聲嘟囔,“到那時侯我會想念你的。”

樂菲兒眼含笑意地看向他,“我是那種扔下朋友不管的人嗎?”

“什麼意思?”

“還能有什麼意思,要搬就一起搬,我們換大辦公室。”

孫浩哲難以置信地眨了眨眼,臉上露出開心的笑容。

拿定主意,迅速行動。僅僅過了兩天,他們就搬進了位於中央大街557號的新辦公室。這裡的陳設簡單樸素,總共三個房間,一間供樂菲兒使用,一間供孫浩哲使用,還有一間是秘書辦公室。

新僱用的秘書是個大學剛畢業的年輕姑娘,名叫杜茜。

“暫時需要你做的事不會太多,”樂菲兒對杜茜說,“不過慢慢會多起來的。”

“我會把工作做好的,樂律師,”她清澈的眼神中充滿了年輕人特有的愚蠢以及對未來的無限憧憬,她也想成為像樂菲兒一樣成功的女律師。

辦公場所突然得到昇華,孫浩哲還不太適應,他對樂菲兒說:“我一個人呆在那間大辦公室裡邊悶得發慌。”

“看來你還需要時間來適應這一切。”

孫浩哲笑了笑,站在那裡躊躇良久,低聲說:“我這裡有兩張星期五晚上的話劇票,我想我們可以……”

“星期五晚上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真對不起,浩哲,我星期五晚上有事。”

“那好吧,等你以後有時間再說吧。”孫浩哲的聲音平平淡淡,卻又帶著些許失望。

孫浩哲的心思瞞不過別人的眼睛,他總是在自以為旁人不注意的時候凝視著樂菲兒,臉上時不時流露出一種難以名狀的神情。他時常感到孤獨,他在這座城市沒有親人,也從來不在別人面前談論自己的私生活。他承認自己對樂菲兒有好感,可他除了默默喜歡,根本不敢表露心跡。他始終銘記著以前的教訓,因為自己犯下的錯,導致前妻自殺,那是他一輩子都忘不了的噩夢。他害怕再傷害另一個人,唯有默默守護,才是最穩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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