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是你看啊,你天天晚上出攤,錢沒掙到,也沒精力輔導歡歡的學習,甚至都照顧不好歡歡的生活。你到底圖啥呢?”小川繼續給我洗腦。
說到孩子,小川可真扎到我了。
對啊,我圖啥呢?難道就因為這個夜宵攤我投資了六千塊錢,我就要和它死磕到底嗎?我把娃兒接到身邊,又不管他們,確實也對不起娃兒。
在小川的勸說下,我最終還是決定把夜宵攤處理掉。反正,小川說了無論怎樣,他都會努力掙錢供孩子讀書的,那我就再聽他一次:他負責掙錢養家,我負責好好帶娃。
於是,我花了六千塊錢接手過來的夜宵攤,最後賣了三百塊錢的破爛。
難過,不甘,失落……我忍不住在心裡又罵了堂弟一萬遍。
但我心裡的大石頭也落地了,似乎也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輕鬆。夜宵攤,從此淡出了我的生活。
在家相夫教子的生活真的好美!
不對,我都不用相夫,教好子就可以了。歡歡轉學的事情落實之後,小川又返回廣州了。
新租的房子,離學校很近。
每天早晨,我給孩子們做了早餐後,又可以睡一個回籠覺。然後買一點菜做中飯和晚飯。
因為離學校近,大姐家的倆孩子和侄女也來我家吃中飯,我們家成了孩子的快樂大本營,很是熱鬧。
晚上,我也會輔導下孩子的作業。怎麼說我也是念過高中的人,有那麼一點點文化的最大好處就是輔導孩子,算是派上了用場。
然後大把的閒時,我就是在家看看電視,翻翻閒書。
聽很多家庭主婦喊累,我是真的感覺不到。可能是我們家的孩子都省心吧,所以,我一點也不覺得在家做全職主婦累。我只是覺得歲月靜好,如果可以,我倒是一直希望過那麼寧靜又淡泊的日子。
可這世上哪有什麼歲月靜好呢?所有的歲月靜好都得有人負重前行。
小川曾經承諾:他會養好老婆孩子。
可他根本負重不起了。
夜宵攤處理後,我完全沒有了收入來源。房租、水電、生活費都得指望小川給錢我。可是他拿回來的錢非常有限,若不是我哥和大姐的孩子在我家吃飯有多的伙食補貼,我吃飯還得動老本。
可我手上不就只有一萬塊錢的老本麼?
這一萬塊錢,我又怎麼敢輕易動它?除了這一萬塊錢,我們可是啥根基都沒有啊。萬一有個急用啥的呢?
可是照這麼下去,不動老本,我得餓死。關鍵是那麼一點老本,又經得起幾天啃呢?
因為窮,我的內心無比焦慮。這種焦慮很快延伸開來,並擴散到了生活的每個角角落落。
去菜場買菜,我恨不得一個子兒掰成三個用,我和小販剋扣了我二兩秤斤斤計較;因為幾毛錢的零頭爭得面紅耳赤。
小販說:“你年紀輕輕的,咋就那麼計較呢?”
我反駁:“這不是錢的事,不是這個理……”
旁人聽起來,我是那麼的嫉惡如仇。其實核心問題不是錢是什麼呢?要不是因為窮,我會去看小販的稱嗎?又不是買金子。冰天雪地的,小販也是想出來多賺個錢,多收一個一毛兩毛也沒啥好說道的。
其實,所有嘴巴上說不是錢的事兒,說白了就是錢的事兒。
更糟糕的是因為窮,我根本沒有耐心輔導孩子作業。沒說上幾句,我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想發火。
好在,歡歡和新新學習成績都挺好的,需要問我的問題不多。
但畢竟是孩子,學習上沒有問題,生活上的問題肯定還是有的。
孩子在生活上的小問題,也能觸怒我的神經。
因為害怕被我罵,倆孩子做事都變得特別小心翼翼。
像極了我小時候的樣子!
尤其是侄子新新,他家又不窮,若不是哥哥嫂子忙,他也犯不上跟著我讀書。
我開始反思自己,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。我不能因為自己窩囊,把孩子當成出氣筒。我得想辦法改變這種現狀,我要為孩子託舉一個光明的未來。
於是,我決定開始找工作。
可小縣城的工作真的好難找啊!
過完千禧年,很多企業都改制了。原有的在職工人都大批下崗了,招人的企業好少。
那個時候考公什麼的,不像現在是在網上釋出訊息的。好多單位都是內部發布的訊息,稍微好一點的工作,根本就輪不上我,那些個有關係有人脈的人早就佔了;還有的工作,對顏值要求很高,輪不上我這個豬八戒投胎的醜女人。招工的人倒也沒有明說我長得醜,人家說得很委婉,說我胖乎乎的長得喜慶是喜慶,就是氣質和他們的工作不太相符。
我再睜眼看看人家的工作人員,不就是嫌我長得胖嘛!
有些用人單位的理念是麼說的:一個人連自己的身材都管理不好,又怎麼可能做好其它事情呢?
要我說那就是強盜邏輯,有些人天生就是胖有什麼辦法?總不能為了減肥不吃不喝吧。
可老天不給我一副好皮囊,我找誰說理去。所以,我能找到的工作,就只能是類似我自己夜宵攤上招服務員那樣的工作。
都說工作不分貴賤,對此說法,我只能表示呵呵噠。講真,我還是希望自己能幹一份光鮮體面的工作,錢多事少離家近,讓我媽和我娃兒都跟著我有面子,還能享受到實惠。
只是,那樣兒的工作根本輪不上我而已。
算了,我自己幾斤幾兩的我清楚,能有個安身立命的工作就行了,別的咱也不挑了。
可類似夜宵攤服務員類的工作,工資都好低啊,才二百多塊錢一個月。
我又覺得自己有些可笑,當初我自己當老闆的時候,我嫌棄給員工開的工資高了,恨不得不給錢最好;可輪到我去打工的時候,我又巴望著老闆工資開高一點。
雙標也是人的共性吧。
為了給自己多爭取一點利益,我和老闆商議,我不要老闆管吃住,給我加一點點工資就行了。
我想的是,我反正要回家給孩子做飯,吃住就自己在家吧。這不讓老闆節省開支了嘛,他多少補一點給我就行了。
但老闆不同意。
老闆的意思也是再明顯不過了。做餐飲的,生意好的時候,隨便在顧客身上剋扣一兩小口,就夠員工撐死的了;生意不好的時候,那些吃不完的菜倒也倒了,不如給員工當福利,也讓自己節約了開支。還有,員工在店裡住宿多好啊,隨時有事隨時呼喚,這也等於變相增強了員工的時長,給老闆額外創造了價值。
做餐飲的老闆,是樂意給員工提供食宿的。
而我下班還得回家。
若不是看在我是熟練工人的份上,人家老闆根本都不稀得招我,還給我漲工資呢,想得挺美的。
可人家一個小姑娘,包食宿一個月能拿二百多塊錢,完全可以生存下來了。而我一個月兩百多塊錢,也僅僅是貼補一些家用。
那一刻,我又有些後悔處理夜宵攤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