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人命兌百蠅
“長沙啊,那可是個‘好’地方。”
她每每聽到這句話都覺得語氣不對,像是貶義詞。
危險麼,混亂麼。
好像現在什麼地方都是這樣。
不過呢……
張萬年一如既往在擺攤。
選在和江邊比較近的地方。城裡有兵,她怕自已的傢伙事叫人裹了去。
反正在哪都能招呼到客人,她覺得現在的這一片地方就還可以。
把藍布鋪開,刀一把把擺上去,靜靜往那一坐,招牌都不用打,她人盡皆知。緣分總會到,客人也是。
唯一的消遣是觀察來來往往的人,當然是用耳朵。
誰著急忙慌要去辦事,誰家喜得貴子,誰妻妾成群還不務正業,包括坊間傳聞八卦,每個人的身體狀況,她都一清二楚。
天生的情報販子,但她不想暴露自已的能力。
人少的時候,她喜歡觀察那個揣著螃蟹腿的叫街,那人就坐在她斜對面不遠處,隔著一條街道。
也不能說是叫街,因為他的確是在擺攤。
同樣的往那一坐,一塊紅漆板子靠在那,上頭寫著奇怪的瘦金體,六個大字:“一百文,殺一人”。
直覺告訴張萬年,這字肯定不是那人自已寫的。
這樣的字平常人寫不出來。能寫的,要麼手指奇長,要麼手指不止五根。
那人的手也不像是個握筆的,更像是握刀的。
她不曉得誰給那人寫的字,為何是“一百文,殺一人”。
這些天鬧蠅災,出了條新規定:“二十蠅兌二十錢”。
街上到處都是打蒼蠅的叫街。
張萬年自是不去的,她沒必要費那些閒工夫去逮蟲子換錢,任她再善,也是多多少少有些傲氣,還是有些看不起乞丐,更多的還是可憐。
百蠅百錢,人命只兌百蠅麼?那人跟叫街瞧著沒什麼區別。
聽其他乞討的悄聲議論過,說這人是個睚眥必報的主,你要殺他他殺回你,你吐他口水他照樣殺回你,總之就是惹不得他,人見了他都繞道走,對視一眼都不敢。
張萬年沒想通,既然這般厲害,為何一人百錢?他是單純覺得殺百隻蒼蠅沒有殺一個人簡便,還是真心想賺錢?
張萬年不知道,也不想知道。
她只知道那人生意做得並不開,這麼多天沒見他有個客人。
若這人是真有本事殺人的,生意做起來,會壞事兒的。張萬年這般想著。
近來那些個乞丐議論的話題又多一著:萬年仙貼在那殺神臉上做生意,還那麼好,又是個女的,能活多久?
是,張萬年不知道什麼時候落了個“萬年仙”的稱呼。
什麼“盲仙”“盲刀女”“萬年仙”,之類的稱呼層出不窮。
張萬年不在意。她也不曉得是她太神出鬼沒,還是平日裡善意外露而打挑事兒的人又厲害的很。
她平日裡不殺人,往南的路上只殺過要殺人越貨的土匪。
打架倒是狠厲,不傷性命,卻能叫人幾天爬不起身來。捱過她打的,幾乎把她跟那殺神併到一類去了。